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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饥,老百姓都互相换着孩子吃。现在有的吃还不满足,竟然嫌弃我宝贵的口水——哈喇子。叶晓易咬了口狼肉,不由自主地又想,到了那个时候,自己又该吃什么呢?
吃吕布还是吃郭嘉?
那时候,郭嘉应该是英俊少年了吧?白白嫩嫩的,吃起来肯定容易消化。吕布呢,定然会有一副模特身材,如果切片煮食,肯定很有嚼头,里面还可以加点辣椒油,芝麻、碎花生……
“不忍心啊,不忍心。狼肉总比“郎肉”好。”还是为了中华帅哥的品种发展留下几粒种子吧。叶晓易狠狠咬着狼肉,琢磨回到九原后,就把鸡给宰了,先让吕布给自己炸个鸡翅膀解馋。
“很香?”吕布知道狼肉的味道并不好,见叶晓易跟郭嘉吃得开心。多少有些安慰。
“当然很香,算我一份吧。”不等叶晓易回答,远处却传来炸雷般的吼叫。随着那吼叫声,一个少年朝吕布这边走来,手里还拎着一柄剑。他个头比吕布略低,看年纪,介于吕布跟叶晓易之间。体格键硕,浓眉大眼,面颊上还有点点红色的痕迹。
青春痘?
叶晓易瞪圆了眼睛,心说来古代后,第一次发现小男生的脸上长这东西,虽然没有什么护肤品,但吕布跟郭嘉都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使用温水洗脸,一日三遍,保持光洁、柔软的皮肤。
看看这张有些沮丧却还油光满面的脸,叶晓易猜测面前小猛男的荷尔蒙分泌可能比较旺盛。
“你是谁?”吕布的两个族人并不客气,他们见来了陌生人,便抽出剑。
“我又不是贼,你们两个紧张什么?”小猛男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,就很难堪地望着吕布,“顺便”还望着吕布手里的烤狼肉。
“呵呵,小兄弟好。我们是追赶族里的惊马来此,遇到狼,杀了它们。”看出小猛男对食物的虎视眈眈,吕布便把手上的狼肉递过去,小猛男粗粗谢过,就大口吃了起来。
瞧小猛男的吃相,叶晓易怀疑他数日没有进食了,可看他打扮,又不像是太过落魄的人。那他是因为什么跑这里来的呢?
“我叫叶晓易,他叫郭嘉。我们是大哥的结拜兄弟。”指指吕布,叶晓易把自己吃剩的狼肉给小猛男递过去了。小猛男不仅不嫌弃叶晓易不讲卫生,还很感激地朝叶晓易点头。
“我叫聂……因为……来……没弄到……肉……”小猛男一张嘴巴负责吃饭又负责回答叶晓易的问题,说得含糊不清。叶晓易听了半天,才明白好像是小猛男为了亲戚杀了人,所以只能避祸离开老家一阵子。听说凉州那边有豪侠之士,就想过去见识一番,可没想到在草原上迷了路,加上又不会打猎,已经饿了三天了。
“杀人容易,可杀野兽太难。”小猛男打了个极其响亮的饱嗝,又说了句让两个吕氏族人十分恐惧的话。
“是啊,野兽能感受到对方强弱,所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结果。但是人有时不能。”吕布挺赞同小猛男的看法,让小猛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“敢问几位是要回九原么?”小猛男坐在吕布对面,很恭敬地问。他看到了狼死尸上的切口,又知道最锋利的一剑是吕布的杰作,心中很是佩服。
“明日启程。我们的马丢了,所以只能先走回去,加上还多了他。”吕布指了指仍处于昏迷的匈奴少年,期待另一路族人能找到惊马。
“那我能否跟你们一起回九原,我从那里取道至凉州也可以。”小猛男热情地恳求着,让叶晓易觉得他多半不是弄不到吃的,而是路痴一只。
吕布对什么都无所谓。他点头同意了小猛男的要求。郭嘉戒心重,他想发表点意见表示反对陌生人加入,却被叶晓易拽住了。
跟郭嘉私语了几句,郭嘉一脸的谨慎就变成了兴奋:饭后本来就闲极无聊,既然可以三个人作游戏,何乐不为,反正吕布是永远不会来玩的,小猛男正好凑数。
叶晓易鼓动完郭嘉,就取鼓动小猛男。小猛男似乎读过些书,但也年少好动,很快地,就按照叶晓易教的规则,跟她跟郭嘉两人玩在了一处。
结果,盘查完周围情况的吕布回来,正好看到这三个人在那里拍手玩。
“两只小蜜蜂啊,飞在花丛中啊,飞啊飞啊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啪~啪~”叶晓易温柔的手同时轰上了郭嘉跟小猛男的脸颊……
昨天把写好的章节落在别的机器上,回家后,只能重新写,t_t,泪奔,真是太悲惨了。写到凌晨,实在太困(==此前36小时没睡。),就关机睡觉去了。才爬起来,把这章发上来。
泪,人生之郁闷无处不在啊。
ps,高顺要写啊,高顺、陈宫都是很重要的人物啊。尤其高顺…………在考虑要把他写成如何帅呢~>_
大饥,老百姓都互相换着孩子吃。现在有的吃还不满足,竟然嫌弃我宝贵的口水——哈喇子。叶晓易咬了口狼肉,不由自主地又想,到了那个时候,自己又该吃什么呢?
吃吕布还是吃郭嘉?
那时候,郭嘉应该是英俊少年了吧?白白嫩嫩的,吃起来肯定容易消化。吕布呢,定然会有一副模特身材,如果切片煮食,肯定很有嚼头,里面还可以加点辣椒油,芝麻、碎花生……
“不忍心啊,不忍心。狼肉总比“郎肉”好。”还是为了中华帅哥的品种发展留下几粒种子吧。叶晓易狠狠咬着狼肉,琢磨回到九原后,就把鸡给宰了,先让吕布给自己炸个鸡翅膀解馋。
“很香?”吕布知道狼肉的味道并不好,见叶晓易跟郭嘉吃得开心。多少有些安慰。
“当然很香,算我一份吧。”不等叶晓易回答,远处却传来炸雷般的吼叫。随着那吼叫声,一个少年朝吕布这边走来,手里还拎着一柄剑。他个头比吕布略低,看年纪,介于吕布跟叶晓易之间。体格键硕,浓眉大眼,面颊上还有点点红色的痕迹。
青春痘?
叶晓易瞪圆了眼睛,心说来古代后,第一次发现小男生的脸上长这东西,虽然没有什么护肤品,但吕布跟郭嘉都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使用温水洗脸,一日三遍,保持光洁、柔软的皮肤。
看看这张有些沮丧却还油光满面的脸,叶晓易猜测面前小猛男的荷尔蒙分泌可能比较旺盛。
“你是谁?”吕布的两个族人并不客气,他们见来了陌生人,便抽出剑。
“我又不是贼,你们两个紧张什么?”小猛男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,就很难堪地望着吕布,“顺便”还望着吕布手里的烤狼肉。
“呵呵,小兄弟好。我们是追赶族里的惊马来此,遇到狼,杀了它们。”看出小猛男对食物的虎视眈眈,吕布便把手上的狼肉递过去,小猛男粗粗谢过,就大口吃了起来。
瞧小猛男的吃相,叶晓易怀疑他数日没有进食了,可看他打扮,又不像是太过落魄的人。那他是因为什么跑这里来的呢?
“我叫叶晓易,他叫郭嘉。我们是大哥的结拜兄弟。”指指吕布,叶晓易把自己吃剩的狼肉给小猛男递过去了。小猛男不仅不嫌弃叶晓易不讲卫生,还很感激地朝叶晓易点头。
“我叫聂……因为……来……没弄到……肉……”小猛男一张嘴巴负责吃饭又负责回答叶晓易的问题,说得含糊不清。叶晓易听了半天,才明白好像是小猛男为了亲戚杀了人,所以只能避祸离开老家一阵子。听说凉州那边有豪侠之士,就想过去见识一番,可没想到在草原上迷了路,加上又不会打猎,已经饿了三天了。
“杀人容易,可杀野兽太难。”小猛男打了个极其响亮的饱嗝,又说了句让两个吕氏族人十分恐惧的话。
“是啊,野兽能感受到对方强弱,所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结果。但是人有时不能。”吕布挺赞同小猛男的看法,让小猛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“敢问几位是要回九原么?”小猛男坐在吕布对面,很恭敬地问。他看到了狼死尸上的切口,又知道最锋利的一剑是吕布的杰作,心中很是佩服。
“明日启程。我们的马丢了,所以只能先走回去,加上还多了他。”吕布指了指仍处于昏迷的匈奴少年,期待另一路族人能找到惊马。
“那我能否跟你们一起回九原,我从那里取道至凉州也可以。”小猛男热情地恳求着,让叶晓易觉得他多半不是弄不到吃的,而是路痴一只。
吕布对什么都无所谓。他点头同意了小猛男的要求。郭嘉戒心重,他想发表点意见表示反对陌生人加入,却被叶晓易拽住了。
跟郭嘉私语了几句,郭嘉一脸的谨慎就变成了兴奋:饭后本来就闲极无聊,既然可以三个人作游戏,何乐不为,反正吕布是永远不会来玩的,小猛男正好凑数。
叶晓易鼓动完郭嘉,就取鼓动小猛男。小猛男似乎读过些书,但也年少好动,很快地,就按照叶晓易教的规则,跟她跟郭嘉两人玩在了一处。
结果,盘查完周围情况的吕布回来,正好看到这三个人在那里拍手玩。
“两只小蜜蜂啊,飞在花丛中啊,飞啊飞啊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啪~啪~”叶晓易温柔的手同时轰上了郭嘉跟小猛男的脸颊……
昨天把写好的章节落在别的机器上,回家后,只能重新写,t_t,泪奔,真是太悲惨了。写到凌晨,实在太困(==此前36小时没睡。),就关机睡觉去了。才爬起来,把这章发上来。
泪,人生之郁闷无处不在啊。
ps,高顺要写啊,高顺、陈宫都是很重要的人物啊。尤其高顺…………在考虑要把他写成如何帅呢~>_